市旅游局发布今年第一号公告

2010年02月09日   新民晚报

  春节出游,市民发现旅行社有“零负团费”行为,可向市旅游局举报,市旅游局日前发布今年第一号公告,公布“上海市整治旅游‘零负团费’行为举报热线”:64393615传真:64390955。

  市旅游局在“一号公告”中明确举报重点内容为———

  ■违法违规旅游广告的行为。旅行社发布的广告内容超越核定的旅游经营业务范围的行为;旅行社以低于成本价格发布广告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旅行社发布旅游广告,涉及的优惠价格、促销价格,如没有在广告中明确表明该优惠促销活动的限制名额和附加条件的行为等。

  ■旅游“零负团费”的行为。旅行社低于旅游成本的报价招徕旅游者的行为;旅行社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接待不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旅游团队的行为;旅行社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承担接待旅游团队的相关费用的行为等。

  举报受理部门为上海市旅游质量监督所。